关于恢复衡东县宝芝林大药房(个人独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公示
衡东县宝芝林大药房(个人独资)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1 个月,现暂停时间已到期,应该药店申请,按照《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湘医保办发〔2025〕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县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股室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经评估,该药店验收合格,拟恢复开通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相关业务,特此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反映和举报拟恢复开通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相关业务的衡东县宝芝林大药房(个人独资)在依法经营、服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应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名。
受理举报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受理举报单位:衡东县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股
受理地点:衡东县医疗保障局208室
举报电话:0734-5226076
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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